新巴尔虎右旗红十字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红十字会工作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》和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开展工作。
(二)开展备灾救灾相关工作。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
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。
(三)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相关工作。普及应急救护、防灾避险和
卫生健康知识,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护活动。
(四)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,参与造
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。
(五)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。
(六)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,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。
(七)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,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
往,开展人道主义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。
(八)完成旗委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四条 旗红十字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。负责综合性 文稿起草、文件运转、信息宣传、内部督查、会务、安全、保密、机 要、档案、财务、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后勤保障、固定资产管理等
政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(二)组织宣传与筹资部。开展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等的宣传 工作,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,负责红十字组织发展建设 工作,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,负责建立和管理红十字志愿者队伍,
负责新右旗本级社会募捐及资金救助工作。
(三)赈济部。组织开展救灾、救助工作,负责编制救灾预案及 全旗救灾物资的采购、征募、接收、保管、发放工作。开展应急救护 培训工作,组织志愿者参加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现场救助。实施有关 红十字会项目工作。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、捐献造血干细胞和捐献
遗体、器官(组织)的相关工作。
(四)监事会办公室。承担监事会的日常事务,负责相应的服务、
监督工作。负责与理事会、执委会的协调对接工作。
设机关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建、群团等工作。
第五条 旗红十字会机关事业编制6名。科级领导职数2名(正
科级1名,副科级1名)。